Thursday, March 17, 2005

52

大学里的一切东西都是新奇的。我对这个花花绿绿的都市也充满了好奇感。有时候不禁感慨它和乐山的差异。但不管如何,成都没有乐山空气清新,山清水秀。乐山没有成都的喧嚣嘈杂,尔虞我诈。

  还有一点,乐山的小吃真是要比成都好吃上N倍。
思思每次看到我,就很悲愤的说:“骏,我像疯子一样,我暴想回家。就为了吃东西。是不是很没出息?”我想笑不敢笑。

  学校里有不少美女。这些美女比我在初中、高中时代的女生来说,更有诱惑力。至少她们已经有诱人的曲线,和交男朋友的渴求。不过,比起那时候的校园感情,她们是现实的厉害,除了长相,一定要有钱。有些连长相都不管了,有钱就行。

  我对她们没多少兴趣,除了晚上和室友闲扯两句有关女人的话题。我更多的时间就是躺在床上看她的照片。一张又一张,一遍又一遍。

  我的下铺,峰。来自宜宾。长的很帅,踢球不错。我还记得当他第一次问我踢球如何的时候,我愣住了。因为我想起了当年的群殴,洁甩给我的那一个耳光,还有“娃娃头”给我擦汗的眼神。苦笑......我说自己不擅长踢球。

  后来,随着和他的接触慢慢增多,我们互相交换了心事。峰知道我的事情后,一直没说话。过了很久,才听到他幽幽的声音。“本来一切早可以结束的。如果你朋友不去打听她的消息,如果你们通信的时候没有捅破那层关系。那你现在连她的样子都忘了。可是,我只是说的如果。”

  但是,能够在我的回忆里,能够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些什么,我却反而觉得很高兴。至少我不是一片空白。

  没过多久,我和思思把宋叫上,一起去吃火锅。哎!成都的火锅没什么味道,还不如牛华的麻辣烫好吃。

  看到宋的时候,他精神好多了。没有以前那种要死不活的样子。可是我知道我们的心里都是忘不了的。

  思思开始大胆了。她主动的坐到宋的身旁。然后对我眨眨眼睛,暗示我帮帮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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